據統計,2019年,長江三角洲地區地區生產總值23.72萬億元,以不到4%的國土面積,創造出了中國近1/4的經濟總量,1/3的進出口總額。2020年一季度,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合計GDP達4.98萬億元,占一季度國內生產總值的24%。作為我國經濟發展活躍度高、開放程度高、創新能力強的重要區域之一,長江三角洲不論是在國家現代化建設大局亦或是在全方位開放格局中都具有著舉足輕重的戰略地位。
然而,在經濟高速發展,工業規模持續壯大的同時,長江三角洲的環境污染問題也日漸凸顯。除了水環境污染、土壤污染外,大氣污染問題也亟待解決。尤其是每年的秋冬季節,由于大氣流動性的減弱,排入大氣中的污染物質不易擴散,容易引發霧霾、灰霾等一系列的大氣污染問題。加之,疫情過后眾多企業復工復產,污染物的排放量或將有所反彈。為此,需要有關部門出臺相關政策,大力整治、限制工業企業亂排濫放行為,全力守護美麗藍天。
近日,為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切實加強長三角地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生態環境部研究起草了《長三角地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并面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14日前。
《行動方案》的主要目標為:全面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確定的2020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按照鞏固成果、穩中求進的原則,充分考慮2020年一季度空氣質量的疫情影響,將2020-2021年秋冬季目標設置為兩個階段,根據2019年一季度和四季度污染水平,分類確定各城市的PM2.5濃度控制目標,按照污染程度分為6檔,PM2.5濃度每檔相差1個百分點,對“十三五”目標完成進度滯后的城市進一步提高要求。另外,2020年10-12月,長三角地區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45微克/立方米以內,2021年1-3月,控制在58微克/立方米以內。
《行動方案》提出了全面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以及保障措施三個方面的內容。詳細來看,全面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有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有序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落實產業結構調整要求、持續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攻堅、推進“公轉鐵”“公轉水”重點工程、加快推進柴油貨車治理、深化船舶排放控制區和綠色港口建設、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深入開展鍋爐、爐窯綜合整治、強化揚塵管控、強化秸稈禁燒管理。
其中,在持續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攻堅方面,《行動方案》指出,要培育樹立一批VOCs源頭治理的標桿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形成帶動效應。組織完成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企業廢氣排放系統旁路摸底排查,石化、化工行業火炬排放情況排查,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排查,港口碼頭油氣回收設施建設、使用情況排查,建立管理清單。
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的主要內容有:推進區域協作機制、實施績效分級差異化減排、夯實應急減排清單、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保障措施有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監測監控體系、加大監督幫扶力度、強化考核督查。
其中,在完善監測監控體系方面,《行動方案》明確各地要加強秋冬季顆粒物組分監測和VOCs監測。要科學布設VOCs監測點位,提升VOCs監測能力,各地級及以上城市要在現有VOCs監測站點基礎上,進一步增加VOCs自動監測站點建設,每個城市至少布設1個VOCs自動監測點位。加強污染源監測能力建設,將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全面完成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安裝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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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三角地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